第四百二十章 写条子-《漫步歌神路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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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边玫眯着眼睛笑:“林一一也许会信吧?”

    “那你也可以信啊!”

    “但黎副经理希望我能多学习学习。”

    “是吗?”毕文谦拣好唱片,却没有立即播放,反而也搬了一把椅子,坐在了边玫面对面,“于是,你在林一一和刘震伟面前提什么二白一黑?”

    边玫微微歪了歪脑袋,观察着毕文谦的表情:“之前王秘书长来香港开会,香港的各个唱片公司互不相让,最后,在他的协调下,勉强认同了他提出的折中方案:华星公司参加二级联赛,香港其他公司联合组建一个队伍,参加华南地区的三级联赛。另外,两个队伍彼此之间原则上可以借调艺人参赛,而借调艺人获得的积分,相应的最终收益全额换算给艺人所在单位。”

    “这有什么不对吗?”

    “结果还不错,但过程嘛……王秘书长的原话是,‘印象深刻’。”边玫稍微握了握拳头,“经理,在飞过来之前,王秘书长也和我谈过一次,算是指导工作吧!他的意思嘛,还是认为经理你说得很对,在香港,批判的武器不能取代武器的批判。”

    噗……

    “这是王京云的意见?其他人呢?”

    “黎副经理强调过,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,来过香港的王京云的意见,她会尊重,在香港打拼过更长时间的刘姐姐的意见,她更会尊重咯?”

    反问之后,毕文谦索性把拣出来的唱片放在一边,撑着下巴,低头思考了一阵。

    很显然,边玫也有等待的耐心。

    “……边姐姐,昨天和今天,我看了不少粟车整理的香港艺人的资料。这地方的流行音乐,基本是由唱片公司所主导。而其中,以宝丽金、华星、华纳、新力等公司为代表。在规模比较大的公司里,华星是唯一的本土公司。刚才,我已经和林一一明说了,她可以拿我这条子到别的唱片公司那里抬身价。而章敏和刘震伟也听到了。如果林一一愿意在和新力公司合约到期之后和刘三剑的分公司签约,那固然最好;哪怕她去了别的公司,也没什么——至少,我们可以知道,在香港,有哪一家,甚至是哪几家唱片公司会截胡我公开表示欣赏并且希望签约的歌手,以及,他们会为此出到什么价。就像刘姐姐希望强调的那样,我在香港,首先是文华公司的经理。香港的唱片公司,给不给这个面子,意味着它们一定程度上的态度。而这一切,我不过是写了一张条子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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